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新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餐饮企业(公司)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校区第一、第二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编号:TSGZ007
三、项目地址: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四、磋商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磋商内容 |
新校区第一、第二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权 | 竞争性磋商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新企业自注册以来)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企业及法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授权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
(二)按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需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国内有餐饮经营资质三年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2.2014年9月1日至今具有委托经营高校学生食堂经历或具有委托经营行政机关单位食堂(500人以上)经历,须有管理特色和良好的信誉,且有委托经营上述食堂项目方面的成功业绩(携带合同原件)。
(三)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六、磋商文件的领取:
(一)磋商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7月17日 9:30-11:30;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南通市育贤路2号);
3、磋商文件领取联系人:单小华 联系电话:18061808100。
4、报名时须携带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合同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磋商信息
1、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7日 9:0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磋商开始时间:2015年7月27日 9:00;
3、磋商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4、联系人:张忠 18061806899 、单小华 18061808100
七、项目保证金: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缴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 ¥2000);
2、参与磋商时,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 ¥10000);
3、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5、领取磋商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6、磋商结束后,未中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
2、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磋商文件。
4、本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不符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5、本项目勘察现场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