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礼堂维修工程项目竞谈公告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礼堂维修工程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礼堂维修工程,编号:TSGZZB2017001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7.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竞谈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财务状况良好。
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竞谈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响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一律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2月30日14时。
2、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标书时须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谈判文件资料费用200元。
3、开标地点:南通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105会议室(时孙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人联系人:费杰,联系电话:0513-55092018;
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董庆华,联系电话:1801288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