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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彭云等三位同志被确定为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作者:人事处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169

我校彭云等三位同志被确定为南通市第五期  

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614号),经个人报名和学校评审,并报市有关部门评审推荐,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校彭云同志为南通市第五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李维兵、吉智深同志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管理期从2016年至2020年。具体参见文件:通委人才〔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