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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校区校舍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07-11浏览次数:161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通校区校舍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校区2017暑期维修工程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校区校舍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TSGZ2017006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9.68万元

五、工期:20日历天,每超出一天处罚500元。超出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018e04

六、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企业告知函可以从“江苏检察网(www.js.jcy.gov.cn)”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上自行打印),告知函的有效期须在本项目开标当日有效。

6、现场勘察承诺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查验。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代理机构发出的材料为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材料为响应文件。每份谈判文件200元,在领取时缴纳,无论竞谈结果如何,概费用不予退还。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7148:3016:00

2、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南通市城山路24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区管理办公室。

3、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771910时整。

4、开标地点:南通市城山路24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区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18061805628

2、代理机构: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联系电话:15301475059


 

 

 

招标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日期: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