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如皋校区文印室经营权承包项目
补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新校区、如皋校区文印室经营权承包项目的涉及到的一些内容,作如下调整:
1 、本项目以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后一轮磋商报价(下浮率)小于自己前一轮报价(下浮率)的按无效标处理。
2 、磋商文件投标声明函第五条做如下调整:“我方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投标下浮率最大的投标”。
3 、磋商文件第六条磋商报价第10条做如下调整:“报价(下浮率)最大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4 、其他条款按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执行。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及公告如有冲突,以该补充公告为准,且作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