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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后勤处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10-31浏览次数:164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钢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钢琴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钢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TSGZCG2017013  

三、项目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7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采购项目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 .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1.填写的供应商报名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参与投标时,还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结束后,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未中标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报名费不退还。  

八、 有关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材料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相应材料为响应文件。  

1. 现场 勘察时间:2017年11月2日9:00-17:00;   

2.报名、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17年11月3日9:00-11:30   

3.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1110930  

4 . 开标 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行政楼105会议室;  

5. 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人:费老师,联系电话:0513-55092018   

(2) 代理机构: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通鸿运大厦A903  

联系人:苗魁,联系电话:18862725875  

九、特别提醒:  

请投标人连续关注学校网站可能发布的补充和答疑文件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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