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如皋校区音乐楼、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音乐楼、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学宫路1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皋校区;
2. 工程规模:约6.4万元;
3.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4. 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三、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要求
1. 投标人必须认真踏勘现场,详细复核确认工程量,甲方给定的参考面积为屋面维修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该工程量仅供投标人参考,如因投标人踏勘或测量不详细,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2. 投标文件中要按项目明确维修方案中所列各项的单价、工程量和总价。卷材面积(工程量)仅按铺贴卷材部分的屋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搭接、附加层、施工损耗以及女儿墙、排气管四周的上返高度所增加的卷材面积不另外计算,报价时候考虑在水平投影面积内;
3. 投标时须带不小于30×30cm卷材样品及质保资料,对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废标。施工时卷材需送检合格后才能使用,检测费由施工方承担。
五、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于开标时现金带来)。
七、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于2018年6月30日17:00前到学校如皋校区后勤处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3862736698。
八、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8年7月5日9∶00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学校如皋校区香语轩会议室,并在2018年7月5日9∶00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工程最高限价:6.4万元。
招标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