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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扬州市教育局签署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协议

作者:来源:招就处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93

  5月22日,我校和扬州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合作签约仪式在扬州举行。扬州市教育局局长周应华、副局长匡成兰和我校副校长都樾、招就处处长马文娟等出席签约仪式。

 

 

  为深化协作培养模式改革,扩大优质幼儿教师供给,扬州市教育局正式出台相关文件,从今年起,委托我校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委托培养工作,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每年招收五年一贯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30名左右。招生录取为提前批次,可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同时兼报,学生就读期间培养费(含学费、住宿费)由扬州市教育局承担。

  根据协议,我校负责招生面试,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实施与管理,承担相关课程教学、技能训练、教育实习、学生管理等任务,提供教学生活条件保障。扬州市教育局为该批师范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毕业年度提供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优先聘用。 

  学前教育师资委托培养项目将助力扬州市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提升,这是我校继与江宁市教育局之后展开的又一次跨大市校地合作。